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5表 |
|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698.42 |
1,107.18 |
591.24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339.06 |
747.82 |
591.24 |
|
20404 |
检察 |
1,280.61 |
747.82 |
532.79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710.95 |
710.95 |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42.11 |
|
342.11 |
|
2040450 |
事业运行 |
36.87 |
36.87 |
|
|
2040499 |
其他检察支出 |
190.68 |
|
190.68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8.45 |
|
58.45 |
|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8.45 |
|
58.4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6.87 |
236.87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91.88 |
191.88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4.13 |
74.13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5.34 |
115.34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42 |
2.42 |
|
|
20808 |
抚恤 |
43.82 |
43.82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43.82 |
43.82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 |
1.17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 |
1.17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5.17 |
65.17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5.17 |
65.17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5.99 |
35.99 |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5 |
1.45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7.73 |
27.73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7.33 |
57.33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7.33 |
57.33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7.33 |
57.33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公开06表 |
|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33.4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5.83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08.43 |
30201 |
办公费 |
0.17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38.42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30103 |
奖金 |
211.29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29.15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71 |
30205 |
水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15.34 |
30206 |
电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42 |
30207 |
邮电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7.45 |
30208 |
取暖费 |
1.7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
27.73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1.52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17 |
30211 |
差旅费 |
2.84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7.3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2.05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7.95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24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43.82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05 |
生活补贴 |
0.93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20.65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3.54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73.20 |
30229 |
福利费 |
35.68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1.13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33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951.35 |
公用经费合计 |
155.8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公开07表 |
|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8表 |
|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公开09表 |
|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栏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
行次 |
|
1 |
2 |
3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27.00 |
10.21 |
10.21 |
|
1.因公出国(境)费 |
2 |
2.00 |
0.00 |
0.00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20.00 |
8.97 |
8.97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0.00 |
0.00 |
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20.00 |
8.97 |
8.97 |
|
3.公务接待费 |
6 |
5.00 |
1.24 |
1.24 |
|
(1)国内接待费 |
7 |
—— |
—— |
1.24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8 |
—— |
—— |
|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
—— |
|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 |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 |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 |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 |
8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 |
12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6 |
—— |
——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7 |
—— |
—— |
115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8 |
—— |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9 |
—— |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0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全年预算数为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为当年实际支出数。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公开10表 |
|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单位:台、辆、套 |
|
项目 |
栏次 |
决算数 |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8 |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 |
|
2.主要负责人用车 |
3 |
0 |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 |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 |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7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1 |
|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
8 |
0 |
|
8.其他用车 |
9 |
0 |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
10 |
0 |
|
注:1.本表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
|
|
|
|
|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1704.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34万元,下降100.0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704.43万元,比上年增加57.01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比2023年多拨入抚恤金43.82万元,二是2024年部分养老保险等“五险”从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收回后再次下拨增加收入60.94万元,三是2024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698.42万元,占99.65%;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01万元,占0.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总计1704.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99.41万元,比上年减少98.36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2023年支付了“检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2024年没有此项目支出;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5.02万元,比上年增加5.02万元,主要原因:存在区委组织部下拨的退休党员活动经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107.18万元,占65.15%;项目支出592.23万元,占34.8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582.49万元,决算数169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346.28万元,决算数133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预算数中的非税收入成本项目在拨入时扣除了伙食补助费用,导致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50.90万元,决算数23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4年部分养老保险等“五险”从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收回后再次下拨增加收入。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3.26万元,决算数6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4年部分医疗保险等“五险”从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收回后再次下拨增加收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2.05万元,决算数5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终绩效奖金纳入公积金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1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33.40万元,比上年增加92.04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部分养老保险等“五险”从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收回后再次下拨增加收入,二是2024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83万元,比上年增加8.42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标导致其他交通费增加,二是体检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95万元,比上年增加26.80万元,增长29.40%,主要原因:2024年比2023年多拨入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资本性支出全部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经费中支付。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0.21万元,决算数10.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60万元,下降78.6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8.97万元,决算数8.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24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5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24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5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8.97万元,决算数8.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23年购置新车也减少了车辆维修的费用。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1.24万元,决算数1.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累计接待115人次,主要是:来访交流学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83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42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标导致其他交通费增加,二是体检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5.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32.7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9.96%。其中,1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1)非税收入成本,(2)检察专项经费,(3)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公益诉讼经费,(5)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经费,(6)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财政补助人员工资经费,(8)实有资金经费,(9)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金),(10)查办和预防犯罪专项经费,(11)未成年人检察专项,(12)员额检察官、辅助人员司法绩效工资,(13)提前下达的202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1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结果为“ 优 ”。从评价情况看,执行率为全年预算数的91.21%,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运行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为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采用合理评价方法,量化指标评价标准,对2024年度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2)在保证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基础上,采用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成本等方面设置评价标准,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3)在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中,根据所设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测算,得出绩效指标,分析绩效目标实现效果。
2、本部门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我院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检察业务工作最需要的地方,较好的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根据项目要求,做好事前编制、事中监测、事后分析全流程项目监控,不断细化支出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2)项目过程情况;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3)项目产出情况;项目计划产出数量与实际产出数量基本一致。产出质量达标,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基本一致。部分项目产出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
(4)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显著,预算执行总体有效,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随着财务工作从核算逐渐向管理转换,预算编制日益细化,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项目经费拨付后,要紧紧围绕当年的工作要点和工作需要,根据年初制定的具体可行的使用计划,尽可能合理的安排使用。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非税收入成本”“检察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项目名称:非税收入成本,自评得分:90分。
(2)项目名称:检察专项经费,自评得分:100分。
(3)项目名称: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评得分:95分。
(4)项目名称:公益诉讼经费,自评得分:100分。
(5)项目名称: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经费,自评得分:95分。
(6)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评得分:90分。
(7)项目名称:财政补助人员工资经费,自评得分:100分。
(8)项目名称:实有资金经费,自评得分:90分。
(9)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金),自评得分:100分。
(10)项目名称:查办和预防犯罪专项经费,自评得分:100分。
(11)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检察专项,自评得分:100分。
(12)项目名称:员额检察官、辅助人员司法绩效工资,自评得分:99.08分。
(13)项目名称:提前下达的2024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评得分:97分。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本部门公开“检察专项资金”、“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检察专项资金部门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检察专项资金是补足预算经费的不足,将业务经费用于与办公、办案相关的业务支出,具体要做到保办公办案、保重点。检察专项资金50万元,全年执行5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检察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办案经费、技术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等,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阶段性目标: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深入推进平安月湖、法治月湖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我院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对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保障各项经费的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是秉持客观、科学、可行的绩效评价原则,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评价的客 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三是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其他90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职责。联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是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实地看会计账簿,核实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较为客观。
(4)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按标准编制,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严重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为检察专项资金项目,2024年度安排50万元,主要支出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办案经费、技术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等办公办案支出。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实施始终贯彻执行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核实项目审批手续,报账发票必须经主管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签字方可入账,按照工作进展使用经费,不得挤占挪用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3)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充分保障了我院正常的办公办案需求。2024年全院日常工作费用及大楼日常管理等均在预算范围内。2024年刑事案件审结数927件,民事案件59件,公益诉讼45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案件审结率79.05%。
(4)项目效益情况。
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安定有序、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深入推进平安月湖、法治月湖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持续改进作风、规范司法,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检察公信力提高,全年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精细化不足,难以按照要求对项目支出的指标用途、经济分类做到一一对应。需增加绩效培训课程。随着预算绩效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更好的履职工作,建议市财政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多开设相关业务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2)预算一体化系统操作不熟悉,因一体化系统处在不断完善和更新功能中,部分功能操作起来比较不熟悉。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的科学性和精细化,依托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加强绩效评价监控。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部门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发放员额检察官及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2024年年初预算117.36万元,全额均为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发放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客观公正评价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相对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阶段性目标:按要求完成预期产出指标,社会效益司法公信力有所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满意。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我院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对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保障各项经费的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是秉持客观、科学、可行的绩效评价原则,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三是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其他90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职责。联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是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实地看会计账簿,核实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较为客观。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按标准编制,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严重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为发放员额检察官及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项目,2024年度安排117.36万元,主要支出用于客观公正评价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司法责任制。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实施始终贯彻执行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核实项目审批手续,报账发票必须经主管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签字方可入账,按照工作进展使用经费,不得挤占挪用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3)项目产出情况。
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根据考评成绩给予相关人员的物质奖励,激励他们认真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我院正常的办案需求。2024年刑事案件审结数927件,民事案件59件,公益诉讼45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案件审结率79.05%。
(4)项目效益情况。
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考评成绩给予相关人员的物质奖励,激励他们认真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我院正常的办案需求。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按时按量发放。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