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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决算
时间:2022-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共月湖区委和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六)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

(八)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语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九)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区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负责检察宣传工作。

(十二)管理本院机关干部;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本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院本级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5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627.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42.33万元,较2020年减少413.67万元,下降20.27%;本年收入合计1185.08万元,较2020年减少160.72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二是2021年“两房”建设收入减少。较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增加551.4万元,增长51.24%,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总计中没有包括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奖励金数。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27.4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627.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27.41万元,较2020年减少413.67万元,下降20.2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二是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0年因人员退休而减少;较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增加551.4万元,增长51.24%,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总计中没有包括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奖励金数。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413.67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一是财补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二是办公办案设备购置和技术用房维修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24.93万元,占93.7%;项目支出102.48万元,占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6.01万元,决算数为162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4%。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1.66万元,决算数为149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5%,主要原因是:一是财补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二是办公办案设备购置和技术用房维修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18万元,决算数为5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7%,主要原因是:人员按职级调整工资导致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8万元,决算数为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4%,主要原因是:人员按职级调整工资导致的医保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4.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85.51万元,较2020年增加98.59万元,增长9.99%,较2021年预算支出增加395.56万元,增长57.33%,主要原因是:人员按职级调整工资和发放奖励金导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6.42万元,较2020年增加49.68 万元,增长24.03%,较2021年预算支出增加103.91万元,增长68.13%,主要原因是:一是水、电费支出增加,二是劳务费用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04万元,较2020年减少4.19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是:对困难人员的生活补助减少。较2021年预算支出增加35.44万元,增长369.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抚恤金和司法救助金支付。

(四)资本性支出137.96万元,较2020年增加85.74万元,增长164.19%,主要原因是:科技化办公办案要求下对老旧设备淘汰更新。较2021年预算支出减少85.99万元,减少38.3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采购计划有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万元,决算数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的20.2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7.34万元,增长95.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化。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0.078万元,完成预算的0.7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0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开支较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累计接待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累计接待1人次,主要为:聘请专业人员对我院的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发生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4.93万元,完成预算的149.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7.31万元,增长95.93%,主要原因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导致加油维修费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4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6万元,增长24.02%,较2021年预算增加103.89万元,增长68.1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26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13.69万元,减少50.7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采购计划有变化。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公务车8辆,7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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