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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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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 
 政治部、各业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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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院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 
 政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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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法律监督职能等,制定本院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 
 政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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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系统)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 
 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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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结合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 
 一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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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 
 政治部、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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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 
 政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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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院实际,组织开展检律诉辩赛、模拟法庭等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力水平。  | 
 一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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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35岁以下青年干警为主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院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政治部、各业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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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院案件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任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 
 各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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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注重在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公正司法和检察履职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 
 三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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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各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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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制定本院“以案释法”稿件任务,依托“两微一端”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案释法案例。  | 
 各业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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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检察工作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文化品牌,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 
 各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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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积极完成区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 
 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