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月湖检察微信
月湖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中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5730日至930日,区委第巡察组对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116日,区委第巡察组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1)2025年11月至今,召开10次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等共29条内容,每次会议至少学习2条以上内容。(2)召开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其中“第一议题”学习内容10条,进行研讨5次20人次。

2.关于“研讨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1)2025年11月至今,召开10次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前向班子成员发布学习内容,每次会议至少安排3名班子成员围绕“第一议题”进行交流发言。班子成员就分管条线学习文件进行交流发言20人次。

3.关于“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成效:(1)落实院领导包案工作机制,聚焦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矛盾隐患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精准划定领导包案范围,明确包案领导为首次信访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第一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要求到位。

4.关于“刑事检察主动履职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1)运用检察官分组交叉检查判决工作模式,强化内部互相监督;将诉判不一、认罪认罚上诉问题提交审判监督小组重点检查,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对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失衡等问题依法提抗,确保刑事审判监督刚性。(2)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会签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推进形成侦、审、诉、判“一站式”刑事速裁体系,着力提升速裁程序适用率;细化证据指引,与三个公安分局法制部门会商形成取证指引规范一致意见;完善证据审查清单,从公安法制部门、院案件管理部门两个案件移送进出口把好证据审查关。

5.关于“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1)扎实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2024年至2025年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2026年已办理2件。相关民事虚假生效裁判被撤销,建议法院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作出司法惩戒,形成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实现民事裁判纠错与刑事打击追责并存的立体化监督模式,推动诉讼诚信体系建设。(2)加强执行监督工作。坚持数字赋能,拓展线索来源渠道,2025年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发出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件,推动法院规范执行活动。2026年至今,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

6.关于“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1)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覆盖面,加办理国有财产领域案件力度,2024年、2025年各办理国有财产保护案件1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8万元。2026年至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涵盖食药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加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做实案件调查,运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筑牢个人信息“防护墙”。2025年,办理个人信息领域公益诉讼8件。(2)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挖掘力度,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等,建立线索定期移送和筛查机制。(3)针对辖区内多个网红探店博主发布视频广告未显著标识“广告”字样的违法情形和平台自提点环境脏乱差、食品存在污染风险的突出问题对辖区相关职能部门立案6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4)针对办理的“督促农粮局履行鸟类保护职责案”,已将未及时上传的行政机关回复整改材料上传至系统,今后将加强核实,规范案件材料上传工作。

7.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1)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加强“三个规定”内容的学习,强调“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要求干警入脑入心、严守规矩。(2)每月由专人提醒干警填报“三个规定”情况,每季度对干警填报“三个规定”情况进行通报。(3)严格纪律规定,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晋职晋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必须报告内容,督促干警如实填报,提升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自觉性。

8.关于“政治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成效:(1)2024、2025年已经按照要求开展全院政治轮训,2026年2月组织开展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政治轮训。(2)根据省检察院出台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已调整更新2026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发挥办公室牵头汇总职能,制定请示报告台账,并安排专人对接各部门,汇总请示报告事项。2026年以来,向区委、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9次。

9.关于“便民服务举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1)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长接访公告,多渠道公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接访地址。已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多个相应的指示牌,方便群众识别,同时设置窗口AB岗,提升服务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10.关于“司法救助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成效:(1)2025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11人,发放救助金额28.5余万元,积极探索全方位多元化救助模式,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2)2026年至今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已向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申请救助资金,待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发放救助金2万元,同时通过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凝聚救助合力。

11.关于“案件质量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

整改成效:(1)运用软件强化日常数据自查,数据质量逐步向好,2026年以来,收到最高检、省检察院下发数据问题清单共计8次,整改问题20个,相比2025年,数据问题个数大幅下降。在受案环节建立“录入-检查”机制,安排一名干警负责录入,另一名干警负责检查,减少案卡录入源头错误。建立定期分析提示机制,每双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突出问题及问题数量较多的检察官,每月对数据质量进行系统分析,更新问题台账,制发提示函、分析报告9份,通报至各业务部门,合力提升数据质量。

12.关于“查摆问题不够深刻”的问题

整改成效:(1)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对大宗食材进行实地集采和比价采购供应,确保供应商资质和后期质保可追溯。(2)由食堂管理员确定每周菜谱,按需进行采购,并将食谱予以公布,提升食材采购透明度和减少成本损耗。(3)规范验收核对流程,厨房采买实行按需采购原则,实行双人验收的监督机制。目前,食材验收已实行食堂管理员与厨师共同验收。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3.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1)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存在的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还不够细、不够严和教育监督环节还压得不够实两个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2)结合“三会一课”开展警示教育,支部大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1次,主题党日学习警示教育文件4次。(3)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分管部门会议,对本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14.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1)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定期在全院开展保密和纪律作风检查,及时通报问题,下发督办单。(2)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年轻干警工作、“八小时之外”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帮助年轻干警树立正确“三观”、养成良好习惯,通过合适方式给予适当激励。在2025年三季度、四季度和2026年一季度平时考核中,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均获得“较好”以上等次,其中,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获得“好”等次22人次。

15.关于“聘用人员招录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成效:(1)已按《江西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相关规定程序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召开党组会进行动议,经市检察院同意后,对相关人员开展考察、体检,经公示后予以正式聘用。

16.关于“派驻监督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成效:(1)积极配合支持派驻组开展工作,按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等情况。2025年征求10次、2026年已征求4次党风廉政方面意见,抓好5个同级监督反馈问题整改。

17.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成效:(1)2026年1月召开支委会会议,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知识、会议记录方面的培训,并要求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学深悟透业务知识。(2)已对2025年7月全院干警专题教育党课会议记录进行整改完善

18.关于“值班值守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成效:(1)改变综治中心值班通知模式。在坚持原有工作平台发布值班通知模式前提下,安排专人提前一周在工作群中公布下周值班安排,并通过电话通知到人。强化责任监督。对于值班期间发生两次以上未及时到位情况的干警,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口头提醒,将违反值班规定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督促值班干警人在岗、心在位、责在肩。

19.关于“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1)2025年10月,组织办公室干警召开办公室部门会议,集中学习《鹰潭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鹰潭市市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单位集中采购目录等财经管理规定,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2)加强供货商资质审核,向设立对公账户的商户进行采买单位所需物品,杜绝违规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目前,米面采买费用及燃气费用均通过对公账户进行支付。完善《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预算管理、采购流程、报账等重点领域的操作标准和审批权限。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缺陷”的问题

整改成效:(1)组织财务及采购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增强干警固定资产入库意识。对未入账的设备进行固定资产入账。进行举一反三,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全院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算,杜绝账、卡、物不符的现象,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基本完成账务清查。

2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成效:(1)已经通过办公部门会议,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经办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差旅费报销,规范扣押款专户入账。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鹰潭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鹰潭市市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及《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22.关于“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制定工作计划,浓厚学习氛围;制定2026年干警业务素能提升计划,有序开展听庭评议、法律文书评比等项目,针对性提升年轻干警业务素能。(2)认真做好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培养,跟进检察官助理成长,2025年有1名高阶段检察官助理遴选为员额检察官,2026年至今,4名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共进行出庭发言9人次,参与办理大要案、疑难复杂案9件。(3)1名干警2025年10月举行的第八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得“全省公诉能手”称号。在2025年11月底结束的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7名35周岁以下干警通过笔试进入全市前20名并获奖,其中,1名干警获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的全市第一名佳绩。1名干警2026年4月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涉外检察人才库成员。全力支持干警参加2026年检察系统内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和司法警察业务竞赛,由班子成员领题,组织业务骨干和年轻干警参与理论调研。

23.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1)在党组会议前,通过适当方式将议题内容发送给每位班子成员知悉。会中,每位班子成员均就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发言,有效加强班子成员议事决策参与度。

24.关于“考核激励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成效:(1)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检察人员考核方案,删除6项共性考核指标,将考核指标缩减至18项,使考核更聚焦。取消全院测评打分,对应提升业绩指标分值。通过分管领导、部门领导评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等,更好地评判综合部门干警履行情况。(2)通过考核结果评定202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司法绩效一等奖人员,始终将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推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已对2名2025年考核结果较好人员开展职级晋升考察,有效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和活力。

25.关于“组织生活会未认真开展相互批评且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成效:(1)于2026年3月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提前布局,精心谋划,参会全体党员均进行中肯、客观的相互批评,批评能直接指出其他同志缺点,辣味十足,取得较好效果。

26.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成效:(1)已按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相关规定,对全院各类人员入职时间、在本部门工作时间、是否有交流轮岗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干部信息清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2026年已完成1名任职达到10年班子成员的交流工作,进行内部轮岗4人次。(2)已按要求报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申报表,计划招录2名检察官助理,安排新录用人员先在综合业务部门或综合行政部门锻炼,丰富新入职干警机关工作经历,迅速提升机关工作素质能力。(3)加强对后备干部综合发展规划,已安排3名业务部门副职担任业务部门负责人,着力锻炼统筹协调和管理能力水平。

27.关于“老干部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成效:(1)2025年12月至今,已按月规范收缴老干部支部月度党费。

28.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成效:(1)每月开展政治生日活动,2025年11月至今由党支部书记发放党内政治生活贺卡共计10份,组织党员同志重温入党誓词。(2)做好志愿服务,2026年1月,组织党员志愿者前往沙塘石社区配合社区工作者到居民家中发放创文明城市调查问卷,在3·5学雷锋日,组织党员志愿者到鹰潭市福利院开展“传承雷锋精神,检察温暖童心”主题党日活动,为孤残儿童献爱心。(3)常态化开展青年干警读书班,将理论学习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提高青年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水平。

29.关于“党建宣传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成效:(1)已将党建宣传栏及时更新为宣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内容。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30.关于“对巡察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1)已召开2次党组会议审议巡察整改方案,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常态化推进具体问题整改,政治部做好日常调度和情况汇总,分工有序、各司其职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31.关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成效:(1)已全面梳理上一轮巡察以来问题整改成效,在制定此轮整改方案时,进一步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落细整改责任。(2)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破除“过关”心态,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督导,有效传导压力,对整改进度、整改成效等进行严格把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01-6283201,电子邮箱:yhjcyzzb@126.com。


中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4月15日


版权所有: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