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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阳:以案释法,探索机制消除社区矫正隐患
时间:2022-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宿迁8月17日电(通讯员黄玉虎 戴乐)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对一名未请假外出、往返疫区不遵守防控规定的缓刑犯张某的治安处罚行为跟进监督,最终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300元。

  据悉,罪犯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张某被交付其居住地泗阳县某社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22年6月3日,张某未经请假前往上海打工。6月21日,张某返回泗阳接受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张某再次前往上海。期间,张某未遵守返泗疫情防控规定并隐瞒外出上海的事实。6月29日,张某行为被发现并责令其立即返回,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收到通报后,泗阳县检察院调查后认为张某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前往疫区并且隐瞒行程参加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的行为,存在引起疫情传播的风险,认定其违反外出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予以治安处罚。随后,泗阳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围绕该案行为进行会商,并对其治安处罚行为进行跟踪督察。

  此外,为起到警醒教育作用,泗阳县检察院建议以此案释法,促使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在随后开展的集中教育活动上,相关部门向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通报该案例并组织人员学习讨论,保证社区矫正人群的社会稳定性。

  通过该案的办理,泗阳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予以处罚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社区矫正领域治安处罚与社区矫正执法的沟通机制,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保证矫正对象无脱漏虚管,确保违反矫正规定行为应管尽管。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文字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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