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月湖检察微信
月湖检察微博
月湖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2016年-2021年月湖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十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十)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17日在月湖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 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紧跟时代、担当作为,积极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持续稳进、落实、提升。打造了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及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优秀办案团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办案团队等先进集体;涌现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先进个人22人;培育了全国、全省的公诉、控申、未检等条线业务竞赛标兵和业务能手5人;未检品牌提质拓面,开展全省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改革试点工作,未检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政法委肯定推广;注重打造精品案例,12个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

一、强化检察担当,积极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围绕月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治保障,彰显检察担当。

积极服务疫情防控。依法严惩涉疫犯罪,对全市首例涉疫犯罪黄某诈骗一案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与公安、法院合力协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该案入选了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合力,对月湖辖区内14家药房、13家诊所、3所卫生院的防疫消杀,口罩、发热药品销售等情况进行排查,摸排到公益诉讼线索49件。关注老年弱势群体,通过走访督促了12所养老福利机构防疫措施到位。协助挂点村和社区开展上门排查、宣传教育、值班防疫工作。

全力保障安全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起诉113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起诉593人。严厉惩治黄赌毒犯罪,依法起诉502人。加大“断卡”打击力度,建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前介入、协作配合机制,依法起诉利用电信网络犯罪163人,依法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6人。如在办理杨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深挖上游犯罪及关联团伙成员10余人,全力斩断“两卡”开办贩卖的黑灰产业链。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02人,提起公诉212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办案数位居全市第一。依法办理了吴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刘某新为首的21人涉恶暴力传销犯罪、方某某充当“保护伞”职务犯罪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联合区相关单位、部门出台工作机制9项,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结合办案制发38份检察建议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如围绕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案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有效推动了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服务精准脱贫攻坚,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为重点,投入脱贫扶持资金20余万元,持续推进产业扶贫项目11个,助力化溪村41户114人顺利脱贫。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对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起诉13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份,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如对月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外包水产养殖、滩涂开垦种地等情况进行调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共同守护信江月湖段“最美岸线”生态环境。助力风险防范化解,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67人,起诉279人。在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理中发现艾某某、周某某涉嫌洗钱犯罪线索,第一时间开展立案监督工作,该案系全市首例洗钱犯罪案件。运用高检院发布典型案例,开设金融检察微课堂,以案释法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有力惩治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批准逮捕47人,起诉40人。开展涉企“挂案”专项监督活动,对2019年1月份来65件涉企案件进行排查,严防涉企案件久拖不结。对企业负责人犯罪的,依法不捕5人、不诉14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11人,变更强制措施2人。精准适用《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确保“严管”规范化,不让“厚爱”被滥用。如,就涉民营企业技术骨干吴某某盗窃一案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最后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切实维护非公企业在复产复工关键时期的正常运转。组建硕士办案团队,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民营企业的综合司法保护。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构建“网格+检察”机制,在延伸检察监督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普法宣传共计200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5千余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结合办案形成的关于涉农领域犯罪、征地拆迁领域犯罪、维护学生饮食安全问题等10篇调研报告,获得了区主要领导批示,推动了相关行业、领域的源头治理。认真开展区、乡、村(社区)三级组织换届选举人选资格联审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二、聚焦法律监督,努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刑事检察助力长治久安。做优刑事检察,批准逮捕12381781提起公诉21993316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在监督中深化检警协作。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13件,刑事抗诉7件,纠正漏捕、漏诉75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6件。建立了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快速移送、集中开庭机制,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提高了办案质效。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有1116件140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采纳率达95%以上。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提出纠正违法48件,防止脱管漏管,建立回访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机制,回访帮教200余人,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民事行政检察稳步推进。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2件,其中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0件。强化裁判执行监督,助力破解执行难,对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1件,有力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对原告徐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及虚假诉讼发出再审建议,最终为民企经营者挽回损失,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积极作用。受理申请监督行政诉讼案件46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行政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8份监督执行案件42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2件。

公益诉讼检察彰显担当。扎实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拓展国旗升挂、消防安全、网吧娱乐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59条,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2件,发出检察建议108份。通过办案,督促补植复绿树木1000余棵,治理被污染河流10条,督促行政机关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410万元。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协作意见》,建立工作联动、案件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9项机制,为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奠定制度基础。

三、办好民生实事,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守护百姓美好生活。突出维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2021年3月1日法律生效以来起诉2人。开展高空坠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8件,督促主管部门开展整治行动。突出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2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专项监督,组织对月湖区19所学校食堂、21家餐饮单位、25家美容保健院进行实地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让人民群众用餐用药更安心。

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直是老百姓心之所盼。我院对鹰潭市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管辖。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23人。精准帮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11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教,促成21名未成年人顺利考上大学,85名未成年人顺利就业。对239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保障他们正常回归社会。2020年开始打造“一站式”办案区,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化、办案模式精准化、办案场所专区化、办案团队一体化的“四化”工作模式。配套制定“一站式”询问细则、办案区使用规则等8项机制,对被害人进行全方位综合救助,对一起严重监护侵害行为,通过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活动100余次,为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视力健康”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人权保障理念,增进司法人文关怀。坚持罪刑法定,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范冤错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348人、不诉83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牢固树立谦抑、审慎理念,积极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对情节轻微的,不捕258人、不诉401人;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共建议改变强制措施159人。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两个100%。强化律师权益保障,为律师及诉讼当事人提供会见、阅卷服务499人次。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2人,发放救助资金32.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四、坚持固本强基,努力夯实检察转型发展根基

对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为参与新时代国家治理赋能强功。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纲与魂,把各项检察工作全部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保持政治清醒与政治定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定了检察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论述。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顽疾整治与检察为民融合抓落实,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效,坚持打好这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5件,始终拧紧落实“三个规定”的发条。

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了职能划转、线索移交和人员转隶等检察环节工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权力清单,健全员额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与“四大检察”工作格局相适应的检察职能体系。全市率先启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实行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或者一个办案组全程负责、一办到底。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开展民法典、刑法修正案等专题培训,创办“检察业务大讲堂”,组织公诉人与律师控辩赛,积极参加全省、全市各类业务竞赛。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组织评查案件982件。强化检委会审查把关作用,审议案件53件。开展检察官案件研讨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脉问诊”。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为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先后完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电子卷宗、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等系统建设。积极推行案件统一管理模式,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充分发挥信息化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用。完成了检察工作网远程提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信息收集利用能力、案件审讯、打击与预防犯罪能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面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决策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重要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沟通,及时报备监督执纪情况,加强办案工作衔接,以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举办了14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故事。对 25件案件举行了检察公开听证,依法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听取人民监督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意见,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见”。认真落实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逐项落实、及时反馈。

各位代表,五年来各项工作的顺利推动,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区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真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进入新发展阶段,党和人民的要求更高了,如何以检察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还有不少短板、弱项: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刑事检察重点业务不均衡,民事、行政检察案件量少,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单一,典型案例较少;二是队伍建设水平需提升,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司法理念转变相对滞后,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发力;三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需进一步深度培育、融合。

各位代表,月湖检察人将时刻保持“赶考”的心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观大势、谋大事、顾整体、图长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紧扣月湖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坚持在区委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紧盯“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月湖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城乡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强化增进民生福祉等部署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

  二是紧扣中共中央《意见》要求,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扎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着眼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优化市场主体司法服务,助力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和侦查活动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公益诉讼检察等外拓展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政法机关教育整顿统一部署,着力司法顽瘴痼疾整治。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紧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力落实司法责任,持续提升业务数据,做优业绩考评,大力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坚决纠治顽瘴痼疾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履职创新履职,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担当作为,为建设“智美标杆、四新月湖”贡献检察力量!

版权所有: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