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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8日在月湖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忠实履职、主动作为,为服务月湖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刑事检察稳步推进。2019年,我院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241322人,不批准逮捕71123人;提起公诉465735人,不起诉6088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监督案件29人。

  ——民事检察有所突破。为在办案中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与被监督机关共同履行好法定职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办理民事诉讼违法监督案件 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充分保障了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凸显刚性。始终紧扣行政检察的核心,把加强行政诉讼监督,贯穿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监督的案件主要包括林地使用、食品安全等,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方面,均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

  ——公益诉讼走在前列。以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网吧娱乐等监管领域为重点,依法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35份。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得到了行政监管机关的大力支持,并逐渐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合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我院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在新时代实现新担当。全体月湖检察人不畏困难和压力,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月湖经济发展大局上不懈努力。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我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在过去的工作基础上,更加密切的同公安、审判等有关机关相配合,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较好的成果。一年来,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108人。对盘踞在融资领域的汪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暴力传销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漏网分子依法快捕快诉,做到除恶务尽。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做到实处,凡是黑恶案件都提前介入,确保在受理案件后三十日内提起公诉。同时,将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加大“打财断血”的力度,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线索摸排、异地查办、集中攻坚等方式深挖“保护伞”。对方某某涉嫌纵容江某某涉黑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为其充当“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依法提起公诉,对杨某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是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2019年,我院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部署。以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加强与金融监管等部门联系,帮助解决行业监管、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机制性问题。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活动,依法批捕金融领域各类刑事案件78人,起诉108人。在办理郭某某、饶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对嫌疑人通过承诺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的行为依法批捕、起诉,并经严格审查,依法追加起诉其遗漏罪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远赴外省追赃,将涉案的129万元全部追回并依法退还给39名被害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扶贫小分队的足迹遍布化溪村,及时为贫困户送政策、送帮扶、送温暖,2019年帮助12户32人顺利脱贫,解决扶贫帮扶资金5万余元。积极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我院一方面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生态类犯罪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 4人。另一方面,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扬尘”治理、污水治理、红石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有效推动相关机关开展了执法大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着力服务保障社会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构建“网格+检察”机制,不断推进化溪村实践基地社会治理创新。落实“慎捕慎诉、保障权益”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29人,不起诉13人,促成2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44.2%,不诉率37.7%。对5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22人。积极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开展释法解惑、教育转化工作,适用认罪认罚制度262 318,法院采纳率93.9%。深入开展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5.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0日内实体性答复,切实做到“两个百分百”。探索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就“公厕革命”、网络餐饮、食品药品、医疗美容领域发出类案建议,推动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社会效果。

  各位代表,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区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精神,对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逐项落实、及时反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公开宣告、案件评议等活动,让监督更直接、更深入。更加注重案件信息公开, 2019年公开程序性信息1022条,法律文书538件,重要案件信息54件,公开率均达100%,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过去的一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追寻红色基因的足迹从童家镇里屋村叶家塘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旧址、上饶大茅山、嘉兴南湖到上海一大会址,坚定了检察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初步建立,司法体制改革初显成效;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普法工作成效得到社会认同,收获七五普法中期区级先进个人、市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护燕2019:共建平安校园”活动成为月湖检察助力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有效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点赞,获得了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成为我院参与治理的亮丽名片。

  过去一年各项工作的顺利推动,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区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真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进入新时代,我们倍感责任重大,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执法办案的力度仍需加大,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队伍能力建设步伐仍需加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实现“中国之治”贡献更多更实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更加积极地推进检察改革,引领月湖检察科学发展。

  一是围绕履职,服务防疫。严格依法依规防控疫情,及时有效地通过涉疫情案件办理,向社会公众传递依法、严惩的信号,更好地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和医疗、市场、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的复产复工、依法平等保护等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涉非公企业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二是明确思路,强本固优。我院将按照“捕诉一体、专业精准、繁简分流、确保质效”的要求,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 不断提高司法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扎实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继续推进未检品牌工作,在依法办案基础上,进一步把法治进校园、进乡村工作抓实抓深,尽心尽力为未成年人安全成长护航。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三是找准短板,靶向施策。全面梳理、认真盘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履职中的不足,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践行“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理念,增强诉讼监督主动性和监督工作担当,提升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抗诉质效,推动诉讼监督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上层次。

  四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毫不松懈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部署推进,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提振民心。始终将公益诉讼作为检察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推进,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守护蓝天、绿水、青山。

  破浪前行,行稳致远。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凝聚发展动力,努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月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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