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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111日在月湖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实施“五化”战略,脚踏实地、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定不移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发展是硬道理,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我院在任何时候都坚定不移的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我们的基本职责,把各项检察工作都放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以“高站位、强举措、显成效”为抓手,与政法各机关,党政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2269人,依法提起公诉666人。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完善证据,有效提升了“捕前拘留”和“捕后诉前”两个阶段的诉讼监督质效。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839人。特别是对我市猖獗一时的暴力传销犯罪以及让市民深恶痛绝的“砂霸”强迫交易犯罪依法逮捕和公诉,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我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出庭指控的刘某某等21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抢劫、非法拘禁犯罪案,为我院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起了示范作用。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我院同样认真做好其他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0529人,依法批准逮捕27640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67921人,依法提起公诉471700人。通过行使刑事检察职权,为平安月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尽心服务和保障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以办案为中心,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1118人,提起公诉2449人。如,冯某某、余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00余万元案件,我院提前介入,为被害人挽回损失。二是以生态检察工作为要点,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违法排污、非法采砂、破坏湿地、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犯罪行为提起公诉5人,就塑料粒子、生猪养殖环境污染等现象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自律,统一执法标准。三是以综合治理为重点,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成立扶贫小分队,采取特色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保扶贫、社会帮扶等措施, 帮助化溪村贫困户主动发挥内生动力快速脱贫致富。同时,依法办理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案件3049人。抓好扶贫工作中涉法涉诉信访办理,加强释法说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新要求,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进

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把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化作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办案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的新动能。

深化检察改革。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自侦转隶后创新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我院毫不懈怠、积极推进改革。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工作,迎接第三方评估。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机制,组建了检察官和独任检察官办案组,明确了专业化方向。员额检察官内的院领导积极办理案件,6名院领导办理案件数269件,均超过了上级院的要求。完善绩效考核细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积极作用。以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比对工作为抓手,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做实规范司法。

加强诉讼监督。以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24人。提出引导侦查和完善证据意见102条。坚持疑罪从无,严防冤假错案,以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62人、不起诉2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999人。对本院认为适用法律不当的判决,提起抗诉2件。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3件。督促办理社区矫正收监执行案22人,办理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11人。

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9件,立案33件,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且收到整改回复。依法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追缴拖欠土地出让金2600余万元,收回土地一宗。就加强和改善月湖区校园周边餐饮点学生饮食安全工作形成调研报告,获区主要领导批示。对月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外包水产养殖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共同守护信江月湖段“最美岸线”生态环境。我院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中不断探索,让检察官真正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

培优检察队伍。一是以做优公诉工作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开展“公诉队伍素能提升年”活动,提升公诉工作水平。积极派员参加全国、省、市检察机关举办的各项业务竞赛活动。检察官助理聂巧露荣获“江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检察官黄炎获全市诉辩赛“优秀辩手”称号。二是以做靓未检品牌为要,提升月湖检察品牌含金量。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36人,受理审查起诉53人,不捕率为53.1%,不诉率为45%。立足办案实际、建立机制、融合社会资源等方式,促进未检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结合开展“双创”工作,召开了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邀请各镇、街办有关负责同志共商合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以网吧为重点的未成年人娱乐场所犯罪综治工作,以校园为预防重点,开展了校园欺凌、女童保护、禁毒宣传、加强师风师德教育等主题的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10余次。继续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建设。

三、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把群众路线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将检察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意识,始终将检察权放在人民的监督之下。

践行“枫桥经验”。我院坚持践行和创新“枫桥经验”,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找准践行、创新 “枫桥经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托未检品牌阵地,逐步在乡村、社区搭建了特殊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网,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依托扶贫工作阵地,将“枫桥经验”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中,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依托12309工作阵地,打造一个集线上、线下一体化“枫桥经验”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

智慧检务应用。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新要求,将“智慧检务”建设应用于检务公开中。建设升级了统一业务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建设完善三级远程视频接访的同时,在门户网站设置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网上申诉等栏目,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开展控告申诉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开展律师阅卷预约登记等服务,接待律师阅卷108次。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今年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07份,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866条,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条。

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视察工作等活动,加深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了解。通过邀请关注检察微信微博等方式,让代表委员们更加直观、便捷地了解“指尖上”的检察动态。选取有代表性、影响较大的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参加听证会、开展案件评议。如就办理的刘某某等人涉恶案件邀请了代表委员们观摩庭审,得到了高度肯定。同时,按照全面工作主动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交办案件及时汇报的原则, 积极主动汇报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多年来检察工作,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区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执法办案的力度仍需加大,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队伍能力建设步伐仍需加快。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月湖”建设。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更加积极地推进检察改革。始终按照“以诉权为核心,带动做优公诉工作、做强公益诉讼、做精诉讼监督、做靓检察品牌、做实规范司法”的检察监督路径,引领月湖检察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提出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奋力履职,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月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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