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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2月21日在月湖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来,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情况

  我院准确把握宪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月湖建设。2016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11人,提起公诉474人,分别上升54.7%和28.5%;决定不批准逮捕105人,不起诉25人,分别上升25% 和下降24.2%。

  在履职中,我院紧紧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着力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117人,起诉164人。紧紧围绕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着力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犯罪,批捕金融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犯罪6人,起诉41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组织专项活动,受理审查逮捕传销犯罪案件23件133人,依法批捕101人。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洁月湖建设。坚持查办案件与预防犯罪并重,促进标本兼治。一是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8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2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6人。二是不断深化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人民政府等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11件。广泛开展预防宣讲,共组织开展专题讲座4场。加强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建设,共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154次。

  在履职中,我院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中案,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占比92%,且均为本辖区案件,较往年有所突破。突出查办土地开发、林业保护等生态检察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3人,审结率100%。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合法权益,落实看审分离制度,确保办案安全。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2016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4件,息诉率达100%。

  在履职中,我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件1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二是依法纠正执法不严的问题。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2人,追加逮捕25人、追加起诉21人。三是依法纠正司法不公的问题。依法监督审判活动违法和执行违法案件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件。

  二、2016年月湖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院按照“抓作风、强队伍,抓规范、强监督,抓短板、强基础,抓创新、强发展”的要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坚持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探索形成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我院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建平安月湖、法治月湖、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大局,出台了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并以重点专项工作为抓手,强力予以推进。如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院专门制定《关于加强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实施意见》,持续加大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2016年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提请公诉11人。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完成了繁重艰巨的办案任务。我院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13人,受理审查起诉531人。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而我院的政法编制少,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尽管如此,在办案中,我院严把案件质量关,在检察环节没有发生过超期办案,没有发生过办案安全事故,没有发现冤假错案。在完成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院控告申诉窗口全力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坚持推进机制创新,建成了独具特色的“未检+模式”。我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探索出了鲜活的实践经验,形成了“未检+机制”模式,建立了未检特殊保护、政法机关协作、社会化联动三类机制,形成了一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制度;形成了“未检+基地”模式,设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社会观护、就业技能培训、社区帮教四类基地,做到了对在校、外来、无业、辍学等未成年人重点人群的帮教全覆盖。形成了“未检+爱心大使”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协同的社会支持体系,成立了合适成年人、心理咨询师、青年志愿者、中老年人帮扶四支队伍。形成了“未检+互联网”模式,依托护苗网络帮教社区、新媒体法制教育两个平台,提升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犯罪预防工作的效果。

  (四)坚持服务绿色崛起,构建“重点打击+修复补偿+源头治理并重”生态检察模式。在月湖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融入检察元素、提供检察保障。加大司法办案力度,立案侦查生态领域职务犯罪51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人,监督立案22人,办理生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建立健全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同步介入调查机制,对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的“7·22鹰潭市鹰雄大道盐酸泄漏事件”,第一时间同步介入调查,与环保部门沟通,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周边农田环境安全。对信江河电鱼问题、四青街办矿产资源被盗采、信江新区“龙腾滨江”工地焚烧废弃物空气污染问题进行检察监督,建议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进行整改。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如在办理王某华和王某兴非法占用林地案中,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两被告人支付恢复植被费、植树费,并在案件判决后,积极督促执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案件效果。

  (五)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举办业务培训、竞赛5场次,开展检务督察12次。启动“智慧月检”建设,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我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2016年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表彰4次、个人表彰12人,荣记个人三等功1人。我院未检科被高检院政治部通报表扬、获得2015-2016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未检团队荣誉称号。傅燕同志被高检院政治部通报表扬、获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张小梅同志获得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荣誉称号。

  (六)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虚心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举办检察开放日2次。深化阳光检务工作机制,完善案管窗口服务功能,接待律师104人次,安排律师阅卷64人次。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布终结性法律文书202件,公开率达到99%,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7条。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院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人员的奋力拼搏。多年来,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支持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在此,我代表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月湖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办案数量大幅增长,但检察人员同步增加缓慢,办案压力日益增大;三是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艰巨,面临挑战和困难。四是队伍建设与检察业务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队伍的监督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2017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抓四强”发展思路,立足检察职能,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打造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努力为月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月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继续践行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等社会公益的保护。

  第二、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创新,不断激活检察事业发展引擎。根据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总结调研,完善配套机制,全面完成检察体制改革任务。着力于未检集中管辖机制创新,以“争一流”的目标继续引领未检品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破难题、增动力、促发展,不断完善生态检察工作,争取形成富有月湖特色的生态检察名片。

  第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抓好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集中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大力推行检务公开,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月湖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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