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4.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5.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非监禁刑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9.负责其他应当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院本级。
编制人数4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9人、工勤编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小计4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5人,包括政法专项编制38人、工勤编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26人,遗属人员1人。聘用制书记员11人,财政补助司法文员11员。
第二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36.26万元,比上年减24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26万元,比上年减182.78万元;其他收入195万元,无增减。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36.26万元,比上年减少241.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85.62万元,比上年增67.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4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0.63万元,比上年减308.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375.13万元,比上年减3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9万元,比上年减16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5万元,比上年减4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8万元,比上年增15.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42.49万元,比上年减7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36万元,比上年减23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41万元,比上年增97.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41.26万元,比上年减182.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80.13万元,比上年减1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9万元,比上年减72.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5万元,比上年减1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8万元,比上年增15.4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85.62万元,比上年减67.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4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5.63万元,比上年减25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5.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53.3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91万元,减少1.86%,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人数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55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项目,非税收入成本项目,公益诉讼项目,未成年人检察专项经费项目,检察专项项目,查办和预防犯罪经费项目,月度基础绩效奖励配套公积金单位部分,实体资金经费项目;其中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是根据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检发政字【2019】8号《关于核定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用人额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月湖区财政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机关的办案力量年初安排设立的金额为71.5万元的项目。
(2)立项依据: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检发政字【2019】8号《关于核定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用人额度的通知》
(3)实施主体: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我院与招录的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月湖区财政下发的工资标准,市财政局按编制人数11人每人每年65000元拨付到我院。我院根据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对聘用制书记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
(5)实施周期:2025.1-2025.12
(6)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聘用人员≤15人,质量指标是案件检察、审理中的记录工作准确率≥90%,成本指标是项目成本控制在71.5万元之内,社会效益指标是提高检察工作服务能力,满意度指标是公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90%
(7)年度预算安排:715000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反映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类)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依据单位实际使用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