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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月湖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依法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4.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5.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非监禁刑的法律监督工作;8.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9.负责其他应当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算级次

1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市级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设立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法警大队、派驻童家检察室。

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46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25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647.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1,559.67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57.6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40.7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39.6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1,647.42

本年支出合计

58

1,797.7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50.34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1,797.77

总计

62

1,797.77

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647.42

1,647.4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09.32

1,409.32






20404

检察

1,205.85

1,205.85






2040401

行政运行

688.28

688.2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7.66

387.66






2040450

事业运行

38.90

38.9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91.00

91.00






20405

法院

14.64

14.64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4.64

14.64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88.83

188.83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7.30

17.3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71.53

171.5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69

157.6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7.26

157.2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82.57

82.5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35

72.3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79

0.79






2080508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1.55

1.55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0.76

40.7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0.76

40.7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91

21.9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35

1.3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7.50

17.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9.65

39.6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9.65

39.6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65

39.65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797.77

979.92

817.8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59.67

741.83

817.84




20404

检察

1,356.19

727.18

629.01




2040401

行政运行

688.28

688.2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7.66


387.66




2040450

事业运行

38.90

38.9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41.35


241.35




20405

法院

14.64

14.64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4.64

14.64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88.83


188.83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7.30


17.3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71.53


171.5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69

157.6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7.26

157.2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82.57

82.5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35

72.3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79

0.79





2080508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1.55

1.55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0.76

40.7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0.76

40.7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91

21.9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35

1.3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7.50

17.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9.65

39.6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9.65

39.6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65

39.65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647.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1,409.32

1,409.32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57.69

157.6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40.76

40.7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39.65

39.6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1,647.42

本年支出合计

59

1,647.42

1,647.4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647.42

总计

64

1,647.42

1,647.42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647.42

979.92

667.5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09.32

741.83

667.50

20404

检察

1,205.85

727.18

478.66

2040401

行政运行

688.28

688.2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7.66


387.66

2040450

事业运行

38.90

38.9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91.00


91.00

20405

法院

14.64

14.64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4.64

14.64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88.83


188.83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7.30


17.3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71.53


171.5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69

157.6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7.26

157.2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82.57

82.5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35

72.3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79

0.79


2080508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1.55

1.55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3

0.4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0.76

40.7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0.76

40.7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91

21.9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35

1.3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7.50

17.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9.65

39.6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9.65

39.6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65

39.65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41.3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7.4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99.54

30201

办公费

2.47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34.25

30202

印刷费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203.08

30203

咨询费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106

伙食补助费

25.34

30204

手续费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107

绩效工资

8.98

30205

水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29

30206

电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34

30207

邮电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3.32

30208

取暖费

1.7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17.5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75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43

30211

差旅费

4.03

31006

大型修缮


30113

住房公积金

54.2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1.45

31008

物资储备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1.15

30215

会议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1.28

31012

拆迁补偿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5

生活补贴

0.93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7.91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27.64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90.22

30229

福利费

21.52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87

31204

费用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1205

利息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7.73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832.51

公用支出合计

147.41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当此表数据为零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决算数

行次


1

2

3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53.00

53.54

47.82

1.因公出国(境)费

2

2.00

2.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46.00

46.54

46.54

1)公务用车购置费

4

36.00

37.55

37.55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10.00

8.99

8.99

3.公务接待费

6

5.00

5.00

1.28

1)国内接待费

7

——

——

1.28

其中:外事接待费

8

——

——


2)国(境)外接待费

9

——

——


二、相关统计数

10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1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2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3

——

——

2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4

——

——

8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5

——

——

15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6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7

——

——

109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8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19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0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当此表数据为空,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表

部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单位:台、辆、套

栏次

决算数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1

8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2

0

2.主要负责人用车

3

0

3.机要通信用车

4

0

4.应急保障用车

5

0

5.执法执勤用车

6

8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0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8

0

8.其他用车

9

0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10

0

注:1.本表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1797.7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0.34万元,比上年增加150.3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647.42万元,比上年增加58.00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2022年年初结转(结余)0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647.4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总计1797.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97.77万元,比上年增加358.69万元,增长24.9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没有完成,在2023年完工,二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3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没有完成,在2023年完工。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979.92万元,占54.51%;项目支出817.84万元,占45.4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348.76万元,决算数164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4%。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113.22万元,决算数140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55.18万元,决算数1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年初预算不足。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0.76万元,决算数4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9.59万元,决算数3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年初预算不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9.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41.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5.98万元,增长43.85%,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人员的月度绩效和年终绩效放入奖金科目进行核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41万元,比上年增加50.70万元,增长52.4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的体检费在2023年进行支出;二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15万元,比上年增加88.53万元,增长3378.12%,主要原因:2023年退休人员的月度绩效和年终绩效放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奖金中核算。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4.8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2年购置1辆公务用车,2023年的公务用车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里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53.54万元,决算数47.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31%;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24万元,下降33.6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46.54万元,决算数46.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37.55万元,决算数37.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购置车辆2台。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65万元,下降39.63%,主要原因:2022年比2023年多购置车辆1台。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8.99万元,决算数8.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5.00万元,决算数1.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5.5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4万元,增长795.31%,主要原因:增加了部分检察院之前的交流。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累计接待109人次,主要是:来访交流学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41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85万元,增长21.26%,主要原因:2022年部门支出因疫情原因没有支付在2023年支付。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564.1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5.41%。其中,15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查办和预防犯罪专项”、“2022年度非税超收奖励”、“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清算2022年度非税收入成本”、“实体资金款项目”、“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益诉讼费”、“未成年人检察专项经费”、“财政补助聘用人员经费”、“区(市)法院检察院专项经费”、“非税收入成本2022”、“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安排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结果为“良”。从评价情况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加强法律监督,锻造过硬队伍,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为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采用合理评价方法,量化指标评价标准,对2023年度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2)在保证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基础上,采用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成本等方面设置评价标准,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3)在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中,根据所设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测算,得出绩效指标,分析绩效目标实现效果。

3、综合评价结论

我院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检察业务工作最需要的地方,较好的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根据项目要求,做好事前编制、事中监测、事后分析全流程项目监控,不断细化支出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2)项目过程情况;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3)项目产出情况;项目计划产出数量与实际产出数量基本一致。产出质量达标,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基本一致。部分项目产出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

4)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显著,预算执行总体有效,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随着财务工作从核算逐渐向管理转换,预算编制日益细化,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项目经费拨付后,要紧紧围绕当年的工作要点和工作需要,根据年初制定的具体可行的使用计划,尽可能合理的安排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项目名称: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2)项目名称: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3)项目名称: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单位自评得分90分。

4)项目名称:查办和预防犯罪专项,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5)项目名称:2022年度非税超收奖励,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6)项目名称: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清算2022年度非税收入成本,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7)项目名称:实体资金款项目,单位自评得分90分。

8)项目名称: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9)项目名称: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自评得分95分。

10)项目名称:公益诉讼费,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11)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检察专项经费,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12)项目名称财政补助聘用人员经费,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13)项目名称:区(市)法院检察院专项经费,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14)项目名称:非税收入成本2022,单位自评得分90分。

15)项目名称: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安排支出,单位自评得分100分。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压缩包。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本部门公开“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部门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补足预算经费的不足,将业务经费用于与办理案件直接相关的业务支出,具体要做到保办案、保重点。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93万元,全年执行153万元,预算完成率79.27%。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目标1: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

目标2:持续改进作风、规范司法,不断加强检察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检察公信力提高。

阶段性目标: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月湖、法治月湖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我院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对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保障各项经费的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是秉持客观、科学、可行的绩效评价原则,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评价的客 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三是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其他90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职责。联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是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实地看会计账簿,核实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较为客观。

4)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按标准编制,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严重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为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023年度安排193万元,主要支出用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办案支出。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实施始终贯彻执行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核实项目审批手续,报账发票必须经主管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签字方可入账,按照工作进展使用经费,不得挤占挪用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3)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充分保障了我院正常的办案需求。2023年共受理案件1868件,逮捕360件,审查起诉800件,侦查活动监督385件,听证207件,司法救助57件,公益诉讼59件,结案率为100%。

4)项目效益情况。

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安定有序、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月湖、法治月湖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持续改进作风、规范司法,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检察公信力提高,全年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精细化不足,难以按照要求对项目支出的指标用途、经济分类做到一一对应。需增加绩效培训课程。随着预算绩效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更好的履职工作,建议市财政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多开设相关业务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2)预算一体化系统操作不熟悉,因一体化系统处在不断完善和更新功能中,部分功能操作起来比较不熟悉。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的科学性和精细化,依托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加强绩效评价监控。

(七)有关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部门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发放员额检察官及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2023年年初预算112.23万元,全额均为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发放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客观公正评价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相对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阶段性目标:按要求完成预期产出指标,社会效益司法公信力有所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满意。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我院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对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保障各项经费的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是秉持客观、科学、可行的绩效评价原则,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三是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其他90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职责。联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是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实地看会计账簿,核实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较为客观。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按标准编制,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严重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为发放员额检察官及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项目,2023年度安排112.23万元,主要支出用于客观公正评价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司法责任制。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实施始终贯彻执行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核实项目审批手续,报账发票必须经主管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签字方可入账,按照工作进展使用经费,不得挤占挪用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3)项目产出情况。

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根据考评成绩给予相关人员的物质奖励,激励他们认真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我院正常的办案需求。2023年共受理案件1868件,逮捕360件,审查起诉800件,侦查活动监督385件,听证207件,司法救助57件,公益诉讼59件,结案率为100%。

4)项目效益情况。

严格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考评成绩给予相关人员的物质奖励,激励他们认真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我院正常的办案需求。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按时按量发放。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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