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与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携手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这是该院首例跨省异地协作监督帮教案例。
据了解,从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11月,未成年人薛某某、刘某(女)、王某某(女)受人雇拥,在“闲聊”APP的网络赌博群担任财务人员,从事资金结算业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到三人均系未成年人,且退缴赃款,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对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八个月到十个月的考察期。三人系鹰潭户籍,在杭州无固定居所,且已经回到鹰潭地区生活,由于两地相距较远,为保障考察帮教效果,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与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经沟通协调,双方签订了监督考察协议,共同对薛某某、刘某(女)、王某某(女)三人开展考察帮教工作。目前,三人已经分别在鹰潭从事美甲、帮别人做糕点及帮父母经营小店等工作。
今后,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以“护燕”工作室为平台,继续探索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切实解决距离远、帮教难问题,为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