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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湖区人民检察院个人改进工作作风承诺书
时间:2016-11-30  作者:廖小平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践行‘两学一做’,改进干部作风”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本人结合岗位职责,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敢于担当,增强责任意识。工作上雷厉风行,不等不靠,对重要事项能提前谋划,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单位的各项任务。

    二、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牢记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纪律等各项规定,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工作上能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升自律意识。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觉遵守会场制度,无故不能擅自缺席。

  四、增强服务意识,热情礼貌办事。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语气热情、态度友善;改进服务方式,办事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应当办的事立即受理尽快办,不能办的事说明原因求理解。

  五、为人正派,作风优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奉公,始终保持警惕、严格自律,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谋取私利,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六、本人自觉接受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廖小平

                                       日期: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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