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
政治部、各业务部门 |
2 |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院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
政治部 |
3 |
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法律监督职能等,制定本院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
政治部 |
4 |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系统)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
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
5 |
结合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
一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
6 |
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
政治部、各部门 |
7 |
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
政治部 |
8 |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院实际,组织开展检律诉辩赛、模拟法庭等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力水平。 |
一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
9 |
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35岁以下青年干警为主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院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政治部、各业务部门 |
10 |
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院案件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任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
各内设机构 |
11 |
注重在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公正司法和检察履职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
三部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
12 |
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各内设机构 |
13 |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制定本院“以案释法”稿件任务,依托“两微一端”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案释法案例。 |
各业务部门 |
14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检察工作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文化品牌,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
各内设机构 |
15 |
积极完成区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
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