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案后,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辩护人,没有辩护人的,通知公安机关纠正。并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2、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知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诉讼权利义务。
3、听取辩护人意见。
4、对于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5、发现未成年人心理存在问题的,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
6、督促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自行或者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调查。
7、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制作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
8、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制作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需要补充侦查的,通知公安机关。
9、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