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我们每个人的启蒙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就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多发,性侵害、欺凌、虐待等成为社会痛点和治理难点;未成年人犯罪虽总体数量有所下降,但犯罪低龄化等问题比较突出。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侵害有多方面原因,其中家庭因素的影响不容忽视。我院办理的全市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近一半的涉案未成年人未与父母共同生活、脱离家庭监护,近70%的案件存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放任、溺爱、打骂等家庭教育方式不当问题。这些无不说明,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已日益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021年5月31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既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填补监护监督体系空缺、健全监护干预体系、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必然要求,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态度、力度和温度。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近年来,月湖区检察院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抓手,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优势,办理了全省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全省首例支持起诉精神损害赔偿案、发出全省首例《督促监护令》,真正筑牢家庭保护防线,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凝聚多方力量,推动社会各方搭建“连心桥”。主动凝聚多方力量,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与区法院、教育局、公安等九家单位建立《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妇联、民政、社工组织共同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小分队,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社会力量支持。二是延伸工作触角,织密基层涉未线索“监控网”。以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该院“护燕”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基础,与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在全区6个乡镇、街道办建立“护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选聘社区网格员、综治员、民政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等12人担任“家庭教育指导专员”,深度挖掘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拓宽线索举报、家庭教育指导申请通道,最大限度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三是落实分级处理,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始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失管儿童(分为困境儿童和未成年人被害人)和罪错未成年人(分为情节轻微或具有不良行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实施严重暴力行为等),进行双向保护全覆盖,绝不遗漏一人。对存在监护失职、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根据风险等级采取训诫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等措施。
政策制定和执行只是一个层面,让家庭教育更好发挥立德树人、滋养心灵等重要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说到底要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履行法定的义务。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开展监护监督工作,用检察力量压实家庭教育责任,为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贡献检察方案,实现“1+5>6=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