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十九)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月湖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全区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以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紧扣“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立足“政治引领、稳中求进,转理念、强基础、提质效、争一流”鹰潭检察工作思路,更加主动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服务大局为政治责任,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安全和发展,自觉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为月湖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推进平安月湖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75人,起诉532人,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8件28人。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起诉涉黑恶犯罪2件12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12人,提起公诉7件8人。重拳惩治电信网络犯罪,扎实开展“断卡”行动,批捕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42人,追诉6人。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全年共批捕金融犯罪案件4件6人,起诉5件15人,其中,起诉洗钱犯罪3件3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和需要消除的隐患,依法向职能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长治机制。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9人,起诉44人。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10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人,民事支持起诉1人,相关工作经验被江西省依法治省工作简报专刊推介。开展检察官专业团队送法进企业,6名检察干警挂点联系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8次。
助力月湖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公益诉讼江西行”工作部署,大力提升“助力耕地保护·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成效,共立案办理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磋商1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复耕、进出平衡、完善手续等方式修复被损毁耕地1400余亩,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罚款4000余万元,拆除违法占用耕地钢棚、板房740余平方米,拆除围栏300余米,督促清除违法堆放河沙约7吨。办理大气污染、企业排污污染、医疗废水排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品质,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二、以人民至上为使命担当,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守民心、护民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8件,致力让12309检察服务成为群众“遇事找法”的有效途径。紧盯“网络订餐”,开展网络餐饮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未在网络餐饮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冷食品的经营行为,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办案与调研融合,不断深化“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3篇调研报告获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转化运用。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切身利益。以“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21万余元。常态化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联合妇联设立“月湖区妇女维权检察服务站”,形成“县区—乡镇—村社”三级全覆盖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针对部分企业未依法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并依职权对17名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1万元,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畅通救助渠道,主动向贫困群众传递“法治温暖”,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7件5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8万元。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耕“护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人,起诉23人,成功办理性侵害“零口供”案件6件,性侵案件办理经验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推介。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措施,对主观恶性深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戒,批捕17人,起诉8人。对具有教育挽救条件的未成年人不起诉28人。以法律监督撬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对娱乐场所、网吧、电竞酒店等经营性特殊场所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现象依法履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办理的治理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案例。开展困境未成年人集中回访专项行动,对18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回访,督促相关部门对11人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低保政策、残疾补助政策。持续强化“法治副校长”工作,覆盖辖区18所学校,对区内500余名教职工进行入职查询,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刑事检察监督向“强”推进。加强刑事侦查监督,构建新型“侦诉”关系,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侦协办”联席会议4次,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79次、会商案件576件,在办理“民融登”、章某某等涉恶犯罪集团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疑难案件中,有效引导侦查取证,确保及时、高效办理。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1件,依法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创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对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纠正脱管漏管9人,进一步规范相关监管活动。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对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16件案件依法予以纠正,有效保障刑事判决的司法权威。
民事行政监督向“实”突破。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9件。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一体参与民事和解,以释法说理、检察听证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和解案件29件,和解金额271万余元。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程序监督、非诉执行监督等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2件。其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帮助企业减免处罚款或滞纳金7.35万元,助力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5万元,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组织对全年不起诉案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专项审查行动,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72份,切实解决不起诉案件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问题。
公益诉讼检察向“专”升级。履行好守护公益职能,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磋商36件,全部回复整改到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核查出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隐患线索800余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常态化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活动,着力解决河道行洪安全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清除信江河里屋段废旧采砂行吊基座;开展医疗美容行业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守护群众“颜值安全”,督促职能部门同步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100余家美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2家违法美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消除美容机构证照不全、未规范消毒及部分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等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安全隐患,构建美容行业“检察+行政”双重监督格局。
四、以强基固本为坚实保障,聚力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狠抓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力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
始终坚持政治强检。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综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青年干警读书班2期,领导班子及中层正副职研讨交流10余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9次。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童家镇里屋村叶塘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旧址,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答”、“点亮微心愿 助力心温暖”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形成以“月检党旗红”为核心的党建文化品牌矩阵。
持续推动队伍兴检。准确把握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和导向,选齐配强领导班子,新提任2名干部,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下降到45岁,选拔5名优秀年轻干警担任中层干部职务,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出台《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提升“七个能力”工作方案》,坚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训促学,开展政治、业务“双周练”测试8期、检律诉辩对抗赛2期、检察理论研究培训4期,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今年全院干警共荣获“2023年度新时代赣鄱先锋”“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19项荣誉。
严格落实从严治检。开展“3·23”警示教育、酒驾醉驾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签署承诺书,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对检察队伍作风进行“全面体检”“全面治疗”。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政治家访、廉政谈话及观看廉政视频等活动,筑牢检察干警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坚持“逢问必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60次。今年以来,学习通报典型案例14次,观看《永远吹冲锋号》《“赶考”路上》等警示教育片4次,开展新任职、新晋级干警集体廉政谈话15人次。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案件听证员,组织听证207件次。加强法治宣传,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机关工作动态成效及典型案例30余篇,用心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撰写的吴某某、刘某某非法经营案入选司法部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联合区处非办制作的《提防高息刺客》短视频获省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大赛“三等奖”。
各位代表,今年月湖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检察业务发展不协调不充分,专家型、高素质业务领军人物缺乏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争创一流佳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自觉站位全局,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实效。紧紧围绕月湖“两区两园”建设,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以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监检衔接,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注重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以“求极致”标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二是强化诉源治理,进一步推动平安月湖建设。坚持“稳字当头”,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纵深推进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做细做实诉源治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月湖建设。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工作要求,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完善刑事检察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履行好办案主导责任。全面深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补强行政检察工作弱项,推进落实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要求。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监督,办理具有社会法治引领意义和指导价值的精品案件。
四是持续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警必修课、常修课,着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扛稳抓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着力打造新时代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月湖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月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